一、招考职位
平安办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从事平安创建辅助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团队合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熟悉电脑操作,具有一定文字综合、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无参加非法组织,无受过刑事处罚、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无被行政开除公职记录、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况和记录;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星期一)至7月31日(星期三)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三)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越秀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507室,联系人及电话:王薇薇,83268012。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必须携带材料包括:身份证、居住证(限来穗人员)、户口本、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原件核对后退回),填写《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综合素质考评。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并根据健康情况判断考生身体状况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机关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一)如因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规定要求的,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冒名替考、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三)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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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