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水利相关专业优先。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程序及实施方法
伊州区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检、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1.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在哈密市伊州区政府网、哈密日报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2.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报名处现场报名。报名携带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一寸渐变蓝底照片2张、《报名表》以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3.体检: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必须在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4.面试:对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及体检合格人员,统一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招聘人员确定后,将通过哈密市伊州区政府网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总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伊州区水管总站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标准及待遇
参照伊州区财聘人员标准计发。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20日。
2.报名地址:哈密市伊州区水管总站(广东路3号)。
3.联系人:杨莉联系电话:0902-6980601。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
由伊州区水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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