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财务核算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厅机关及财务集中核算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资产管理、收费管理等进行财务监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承担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协作计划、区内初中班和高中班的招生、管理工作,以及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毕业生和内地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成人高校考试招生、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职学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证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区内初中班和内地新疆高中选拔考试、中考等各类考试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试题命译、试卷印制、考务组织、评卷与成绩发布、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化考点、招生考试网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承担基础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实验、教学指导工作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区自编(地方)课程教材的研究开发等工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化教育馆(新疆教育电视台、自治区中小学远程教育中心):承担全区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规划、组织、管理和指导等工作;承担全区各级电教或现代教育技术队伍建设及成果应用与研究指导;拟定自治区中小学远程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新疆实验中学: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教学任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新疆教育出版社:承担中小学、师范学校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出版任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见招聘信息);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不具备报考条件的
1.受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www.xjedu.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不含3009、3012、3013岗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1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及缴费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2019年7月5日10:30--2019年7月15日18:00(休息时间除外)。
6.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支付宝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2019年7月17日11:00起上网打印准考证,2019年7月21日进行笔试,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1.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
12.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根据《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3009、3012、3013三个岗位通过现场报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报名者请携带第五项“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10:30--7月17日19:00(休息日除外)
现场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229号教育厅前楼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991--7606074
四、笔试(不含3009、3012、3013岗位)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1日,详细地点见《注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闱面试。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的资格审核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时,携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核。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的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
1.3002、3003、3004、3005、3006、3007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侧重考察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等;3001、3008、3009、3010、3011、3012、3013、3014、3015、3016、3017、3018、3019、3020、3021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侧重考察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进行通知。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中性笔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及招考单位工作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1)3002、3003、3004、3005、3006、3007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3001、3008、3010、3011、3014、3015、3016、3017、
3018、3019、3020、3021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40%+专业测试成绩×60%
(3)3009、3012、3013岗位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40%+专业测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甲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招聘监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7606024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被聘人员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就学、住房等问题,招聘单位均不予解决。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19年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自治区教育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