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现有北碚、巴南两个校区,北碚校区坐落于北碚区歇马街道,毗邻西南大学,位于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巴南校区坐落于巴南区龙洲湾街道,位于重庆高职城内。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46人,其中专任教师240人,高级职称58人,博士(在读博士)11人、硕士160人,外聘兼职教师和客座教授150余人,是重庆市青年干部培训基地、重庆市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重庆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也是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单位,2018年,被市教委、市财政局确定为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培育)单位。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21人,详见《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自愿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服务5年以上,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条件;
9.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7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78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10.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公布之日(对月),如2017年7月-2019年7月,工作年限为2年,依次类推;
11.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7月27日前获得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7月27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自本简章公布之日起开始,至2019年7月27日止。
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于(网址: http://hro.cqyu.edu.cn/)查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如实填写附件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附件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信息统计表》,将以上文件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至指定电子邮箱402374815@qq.com(电子邮件请以“用人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命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岗位所属部门按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核后,报组织人事处进行进一步审核。审核合格者名单将于7月29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上统一公布(网址: http://hro.cqyu.edu.cn/)。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7月30日上午9:00-12:00持相关材料到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行政楼学术报告厅参加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
相关材料有: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小二寸照片1张;
3.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教育部认证);
4.《报名表》;
5.职称(职业资格)证及相应资质、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7.各岗位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缴费情况一览表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公布于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于7月30日下午2:00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基础知识。
各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不能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于2019年8月1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1:5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或不足1:5者一并进入。测试内容与笔试成绩一并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组织人事处人事招聘栏公布(网址: http://hro.cqyu.edu.cn/)。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答辩、实操)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同时需试讲与实操的岗位,试讲与实操各占该环节的50%。讲课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综合情况,时间为10分钟左右,需准备PPT。答辩、实操主要考核岗位知识与技能。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成绩在 70分以下者不进入面试环节,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学院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于面试当日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4.面试
面试于2019年8月2日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北碚校区一教学楼进行,面试按照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至低1:2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成绩应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并在考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发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者不进入体检环节,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由学院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总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30%+面试×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委会同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总成绩、拟聘单位及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实行事业编制,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就业意向协议书,待毕业报到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意向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后的30个工作日内。3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示后报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聘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招聘资格。非应届毕业生需在公示时间结束后30日内完成报到手续。
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的人员,由学院与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及重庆市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及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附则
(一)根据学院需要,录取人员须兼职行政管理工作。相关人员须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二)本简章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023-6831581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707969154 @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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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第三季度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2019年上半年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