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大学专科学历。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报名地点:渝北区统景中心卫生院四楼人事科(渝北区统景镇景同路80号)。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个人情况登记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人事科进行资格初审。
五、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咨询电话:023-67282803。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渝北区统景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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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渝北区统景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x
重庆市渝北区统景中心卫生院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