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16日(含7月1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6日(含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回避制度规定的不得应聘的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7月16日在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ks.org.cn)、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ks.org.cn),进行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9:00—7月31日17:00。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能反映本人特征的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电子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160像素内,宽度75至120像素内,大小2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名要求:(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报名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补充、更换或改报其他岗位,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提交成功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17:0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系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必须下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打印。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取消岗位招聘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次日上午10: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届时将同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联系到或逾期未改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改报其他岗位的,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8月8日上午9:00—8月10日上午8: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或证件与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加分成绩。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公布。
(4)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2日(8:30—11:30,15:00—17:30)携带《加分申请表》(附件2)及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殷都区人社局609房间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登陆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查看。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1)《2019年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2)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证明(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在殷都区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等我省招募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另须提交基层服务证书或工作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属实、准确、完整、有效,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专业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单科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单科成绩高低排序确定。递补人员名单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殷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参加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别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殷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du.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3870668(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5315536(工作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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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