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国防、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9年至2001年之间出生)女青年,身高160以上,其他基本符合兵役体检要求。
3.本人自愿、性格开朗、五官端正,具有良好品行。
4.普通话标准,具备解说、朗诵能力。
5.退伍女兵、警察学院毕业、党员、军烈属、贫困户、高学历;有立功受奖记录或担负过重要安保警戒任务;有相应从业资格、技能证书如文秘、电脑、财会等专业人员优先录取。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人员。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哨所对海对空观察、报知工作。
2.负责乡镇国防园区海岸巡滩工作。
3.负责国防教育宣传和“劳武结合”相关工作。
4.负责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人数
哨所女民兵6名。
四、聘用待遇
女民兵月薪实发3100元(今后根据有关政策进一步调整提高相应的待遇);另给予办理社保及人身意外险;统一发放制式服装,保障食宿。
五、招聘办法
1.招聘采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考的形式进行,录满为止。
2.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学历或专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工作简历一份。
3.初试合格者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用工协议,购买相关保险。
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
报名地点:漳浦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联系人:李银永联系电话:0596-7388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