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范围、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范围
1、报考幼儿园、乡镇小学和二中、三中、四中初中以及职业教育工作岗位:2019年及以前的应、往届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持有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的毕业生(含3+2)。
2、报考阜城中学工作岗位:2019年及以前的应、往届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持有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的毕业生(不含3+2)。
3、幼儿园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专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其他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为相应或更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专业类型或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的学科要求基本相符)。
4、符合条件的在阜城县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之前,含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专项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阜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2018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限定衡水户籍或就业报到证已派往或改派到衡水。
9、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8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18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18日通过阜城县政府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期间为2019年7月25日9:00至7月29日17:00。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阜城县政府网,点击阜城县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hbfcx.pzhl.net/)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工作人员审核。报名软件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信息进行验证,工作人员在网上对每名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点击通过。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截止时间前补充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17:00。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费100元,交费成功后,考生完成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17:00。等待准考证打印通知。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其招聘计划调剂到同类型岗位的其他岗位;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即可开考,达不到1:2的,按比例取消部分岗位,并调剂到同类型岗位的毕业生岗位。具体以公告为准。考生及时关注阜城县政府网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任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不良档案。
(三)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教学综合知识。
中小学教师岗位试卷为A卷(教学综合基础+中学以上水平的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全科知识);幼儿教师岗位试卷为B卷(教学综合基础+幼儿教育相关知识)。
教学综合基础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时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考后3天在阜城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按网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抽签时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资格。
3.面试方式。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具体试讲题目于面试前现场确定。报考幼儿教师的试讲内容范围为:现行一、二幼儿园所用半年级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试讲内容范围为:阜城县六年级义务教育语文、数学教材;报考初中教师的试讲内容范围为:阜城县相应学科九年级义务教育教材;报考高中教师的试讲内容范围为:阜城中学高二年级相应学科教材;报考综合职校教师的试讲内容范围为:7-9年级计算机教材。所有专业的考生均不得将乐器及体育器材等带入考场。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人社、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就业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对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再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部分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的,由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阜城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五年内不得流动;不合格的报人社部门批准,取消聘用。
第一幼儿园和第二幼儿园招聘的教师实行下乡镇支教政策,具体办法由县教育局另行制定;综合职校招聘的教师全部到古城职业学校任教。
县人社局:0318--489992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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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