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234人,其中:高中教师56人,初中教师70人,小学教师75人,幼儿教师15人,职业教育教师18人。(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选择学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和技能条件;
6、普通话水平必须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18周岁及以上(2001年7月24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8、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9、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7月24日(报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二)岗位条件
1、高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考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本学段所有岗位。
3、小学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小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是小学教育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是初中教育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专科学历的,必须是魏县户籍,或配偶或父母是魏县户籍。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4、幼儿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具有教师资格证且规定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专科学历,必须是魏县户籍,或配偶或父母是魏县户籍。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5、职业教育教师岗位:不限户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考生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要一致。
6、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且考生应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要一致或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初中教育。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9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6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以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8年退伍、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以上各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6、魏县在编教师,服务期内的魏县特岗教师;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凡应聘者与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魏县党政网(http://www.we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信息,以及报名条件、考试招聘等工作环节和时间节点。公告时间:2019年7月17日—2019年7月25日。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魏县第三完小。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本人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限户籍的,要求提供本人户口页或父母、配偶的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是魏县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填写、打印并粘贴照片的《魏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二份;
(5)近期免冠红底小二寸照片8张;
(6)其它证明材料。
5、考生报名时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审核考生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户籍(需核对户籍和结婚证的,统一收集分别交县公安局和民政局审核)等材料,确定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审查人员对考生的每个证件和证明材料给出审查结论并签字负责。
对审查合格的,发放招聘《笔试准考证》,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各岗位所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小于2∶1,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直至取消(岗位报名情况及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魏县党政网公布)。
对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2019年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发放地点为魏县第三完小。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及要求。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分两部分:(1)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等;(2)教师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主要考察应聘者从教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不选用其他地方各类招聘考试试题。笔试总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满分100分,教师职业能力测验部分满分100分。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有一科缺考或笔试有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魏县党政网(http://www.wei.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2019年8月2日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证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进行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019年8月3日在魏县党政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同时在魏县党政网上公布讲课题目所在教材的名称、版本、主编、出版社、版次及印次。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
各岗位学科面试讲课题目组织专家入闱命制10个,答辩题目委托外地市相关考试机构抽调外地市相关专家入闱命题并签保密协议,面试评委由外地市高级职称的教师、相关专业教育专家、学科带头人等组成,指定专人负责邀请外地市面试评委并签保密协议。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
1、面试要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和创建新课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适合从事教师工作。面试总分为100分,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每场面试,应聘者根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音乐、美术、体育等三个科目采取课堂讲课(满分40分)、专业技能展示(满分30分)和答辩(满分30分)的方式进行,课堂讲课、专业技能展示和答辩各占5分钟,考生可自带必备的专业技能展示用具,自备专业技能展示内容。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技术、职教计算机、职教学前教育、幼儿教师等科目,都采取课堂讲课(满分60分)和答辩(满分40分)的方式,课堂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3、面试步骤:面试考场划分为“三室”,即候考室、备考室、面试室。面试者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考点,首先进入相应面试学科组的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后,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并让考生在《考生面试须知》背面签字,然后依次抽取面试顺序号。根据讲课时间安排,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号由引领员引入备考室,每位考生随机抽取各自讲课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到,引领员负责将面试者引入面试室。同时,提醒下一个面试者准备。
4、面试打分:面试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对面试考生进行综合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综合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魏县党政网公布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入闱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医院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应聘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魏县党政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各学段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以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列入全县教师编制和财政预算支出。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后须在魏县教育教学岗位服务满3年。
六、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整个环节,应聘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上岗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领取准考证,没有按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校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经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四)魏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魏县党政网公布招聘相关的工作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魏县党政网。同时,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招聘信息。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报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根据工作进度调整各招聘环节的起始时间。
政策咨询电话: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3531201
魏县教育体育局0310--5201536
举报监督电话: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0--3536866
2019年7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