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9年我院拟招聘聘用制护士60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具体要求的护理学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现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普通高中起点,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入学的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护理学专业;
4.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5.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6.截至2019年7月,在校学习尚未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7.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通过201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如未在本年度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xsrmyy.com),下载并填写《山西省人民医院2019年聘用制护士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上传照片必须与《报名表》所贴照片同底。)填写《报名表》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本次招聘要求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数量,并在我单位网站发布公告。
2.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23日—2019年7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现场确认地点:省人民医院南院区科研楼(博学楼)一楼
3.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护士执业资格证(2019年应届生除外)、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山西省人民医院2019年聘用制护士招聘报名表》(从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打印),与《报名表》粘贴照片同要求的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能参加考试。
报名、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准考证等事宜请关注山西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www.sxsrmyy.com)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进行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免笔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1.笔试:笔试采取纸笔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七日内在我院网站查询。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选。参加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山西省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考量应聘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能力等情况。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面试及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分组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山西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网址为:www.sxsrmyy.com)信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内容为临床护理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采用百分制,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结束后当日将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综合成绩按分组排名顺序在我院网站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操作考试×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组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于护理岗位的特殊性,增加青霉素皮试项目,皮试结果呈阳性者不予聘用。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同意后,在另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我院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九、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联系山西省人民医院人事处,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0351-4960128、4960132
监督电话:0351-4960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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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医院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