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切实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依据《菏泽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和《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等有关规定,计划2019年7月通过菏泽市“直通车”绿色通道引进幼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高层次人才16名。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用岗位的身体条件。
2.学历要求于2019年7月之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详见附件)。
3.专业要求:学前教育专业或学前教育学研究方向。
4.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热爱并胜任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含驻菏部门)在职人员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通过专升本、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公告调整,并负责解释。
9.除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岗位有关要求。
二、报名办法
1.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投递报名表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菏泽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zszbrsk@163.com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电话”,邮件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9日18:00。联系电话:0530-5310636。
2.资格审查
我办将指派专人对报名情况进行审核,根据个人《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及时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及在社会担任工作职务的相关证明、证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资格审核时间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等方式,试讲教材为幼儿园大中小班教材(山东省明天出版社出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待所有考生考试全部结束后,现场集体公布成绩。
四、考察与体检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线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菏泽市人民政府(www.heze.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最低工作年限五年。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政府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咨询电话:0530-531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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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