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9:00-7月31日16:00
报名地点:单县职业中专办公室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19年单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中(2)、(3)、(4)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提交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另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缴费
根据(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含技能操作)考务费是70元。经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需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报名人员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核现场办理审核和减免手续。具体审核材料包括: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操作和面试三种形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参加人员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就业指导、德育辅导员教师岗位的。
2.考试内容
拟聘岗位学科知识。
3.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技能操作
1.参加人员
报考计算机、机电、电商、会计、建筑、服装、学前、烹饪等专业教师岗位的。
2.考试内容
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能力(含相关理论测试)。获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一等奖或国赛三等奖以上技能大赛奖励的选手或辅导教师免于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成绩按满分计算。
3.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所有应聘岗位按1:3的比例参加面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种形式。
1.结构化面试
报考就业指导、德育辅导员教师岗位的参加结构化面试。
2.试讲
除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外,其他应聘人员参加试讲。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现行学段教材,试讲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3.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考试成绩计算
共100分,总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就业指导、德育辅导员教师岗位的。
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2.报考计算机、机电、电商、会计、建筑、服装、学前、烹饪等专业教师岗位的。
按技能操作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放弃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职位依次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单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单县职业中专提出聘用意见,报县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单县职业中专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中等职业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0-4672253、15153057188
监督电话:0530-467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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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职业中专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