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5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职位表》(附件1),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6、应聘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例如,要求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为1983年7月31日之后)。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填报考职位及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报考条件要求的扫描件。报名咨询电话:020-36907509,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7月29日至8月6日期间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7月30日至8月7日期间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以修改。报考截止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考截止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以修改。
3、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1人的职位,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职位,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报考人数情况调整开考(具体调整情况以公告为准)。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8月8日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adu.gov.cn)公布。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8月9日,登录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个人报名账号,资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即可打印出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1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法律、行政管理和公文写作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安排于2019年8月19日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adu.gov.cn)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花都人才网(www.job088.com)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uadu.gov.cn)公布。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历学位、技术资格、工作实际表现等,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身份证、户口本、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以及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所有证件与证明,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原件审查后退还。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花都人才网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如本次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五、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陈燕、张惠仪,联系电话:020-3689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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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