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岗位
气象业务主管1名(专业技术八级),详见《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2019年公开选聘职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取得天气气候、应用气象、气象探测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5.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6.选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8月12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国家气候观象台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本人承诺”一栏本人手写签名后扫描pdf版;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szqxrenshi@weather.sz.gov.cn,报名邮件主题为“2019选聘+应聘人姓名”,《报名表》以“2019选聘+应聘人姓名”命名。
4.咨询电话:(0755)82511630。办公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简历等材料进行筛选审查,审查结果将电话通知应聘人。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采取个人自述和考官提问方式进行。
(四)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市气象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拟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2.考察。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复核资格条件。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拟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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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