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郧阳区区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郧阳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报名。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
报名地点: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报名
地址:郧阳区人社局(郧阳区城关镇隧道巷3号)
联系电话:0719—7238942
0719—7229312
(三)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者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笔试考试费100元(鄂价费规〔2011〕100号,鄂价费〔2007〕18号文件),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时间节点以公告发布之日)。
3.2019年参加执业护士、医师资格证考试人员可在网上打印成绩合格查询证明。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成功后,于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到郧阳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准时参加笔试。
(二)笔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医疗卫生类和综合管理类二类;
3.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40分)和相应类别的专业知识(60分),两科进行。所有考生统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科目考试,专业知识考试方面:报考医疗专业岗位的侧重《医学基础知识》、报考财务及信息管理岗位的侧重《综合应用能力》;
4.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招聘质量,达到竞争择优目的,按岗位选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同时,按照鄂人社函〔2017〕220号文件精神,对脱贫攻坚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但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的其他紧缺岗位入围的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如:AXX紧缺岗位一人报考其他紧缺岗位入围的最后一名人员成绩为60分,则AXX紧缺岗位人员不得低于60分才能入围)。
6.笔试结束后,于3日内在郧阳网公示成绩。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同时对不设开考比例的紧缺岗位,达到笔试要求分数线的人员纳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有弃权的,经资格复审后可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放弃的,不再递补。对同一岗位按1:3比例并列第三的考生均可进行面试。
(三)面试组织
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以及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于3日内在郧阳网公示成绩。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
(一)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二)确定拟招聘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对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同类紧缺岗位达到开考比例入围最后一名人员的分数(如: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为60分,则同类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人员总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才能入围)。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笔试确定。
六、体检
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2013年修订)的规定进行。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3.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需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且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需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一步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八、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郧阳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正式确定的人员由卫健、编办、人社等部门办理正式人事关系。区卫健局负责组织,由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约,其中包括个人承诺服务期限。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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