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9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涿鹿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人员范围及对象
1、报考涿鹿县医院岗位要求:
(1)具有医学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间出生)。详细要求见职位表,职位表中的学历均含要求学历及以上。
2、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要求:
(1)张家口市范围户籍;
(2)具有医学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15年及以前毕业需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和专业资格证书。在涿鹿县卫生系统有工作经历的(由县卫健局出具证明),且具有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和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详细要求见职位表,职位表中的学历均含要求学历及以上;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间出生)。
本次招聘的卫生事业单位人员设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协议期限内不得调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系统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发布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均在网上实现,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4日上午8:30—8月8日下午17:30。
2、报名系统网址:
电脑端:http://www.noahjob.cn/s/17009
手机端:http://m.noahjob.cn/s/17010
3、网上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考人员信息在学信网等资格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4、进入报名界面以后,报考人员可以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含未交费人数)。
5、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未审核之前,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的,可自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2019年8月8日17:3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同时关闭缴费端口,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缴费(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8月4日上午8:30—8月8日下午17:30。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免除报名考务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办理退费手续。
7、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五堡中心卫生院的临床医学岗位不受此比例限制)
8、《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打印通知会在笔试前3个工作日发布。(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报名系统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
依考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一般不高于2:1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笔试成绩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名网站通知。需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执业和专业资格证、在涿鹿县卫生系统有工作经历的(由县卫健局出具证明),《现场复审确认单》(报名系统网站自助打印)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还需带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院校公章)。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通知书》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打印通知会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发布通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报名系统网站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及时公布。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各职位招聘名额,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招聘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列入县事业编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视情况按成绩进行补录。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聘用过程中,未按时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视情况按成绩进行补录。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要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特别提醒:在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避免因此造成不良后果。
咨询电话:0313-6583151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311-8509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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