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引进计划数量、管理和待遇
(一)拟引进高学历人才85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等见附件1《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
(二)管理和待遇
1、进入事业单位的高学历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在清丰县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2、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用为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一般聘用为八级职员(相当副科级职务),本科生一般聘用为九级职员(相当科员级职务)。
3、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中级职称)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初级职称)以上岗位,本科生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初级职称)以上岗位。
4、对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在最低服务期限3年内给予租房补贴。本人及家庭在清丰县城区无住房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免收租金;租赁其他住房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租,物业服务、水电气暖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编在职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
4、清丰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采取统一考试方法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发布公告
《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及相关引进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党建网(www.pyzzb.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发布。上述网站为本次招聘指定网站。
(二)报名
本次引进高学历人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按引进计划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报考岗位报考比例等于或小于3:1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或面谈后进入体检、考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85工程”、“211工程”本科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3日至8月15日。
报名地址: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西侧(政通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向西大约500米路北)
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电子注册学历备案表1份;填报《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从网上下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红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其中两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同时提供照片电子版;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证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笔试
笔试设一门综合试卷,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面试
1、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免笔试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按照不超过3:1的比例参加面试,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基本素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若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为:报考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成绩。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考核或面谈后不受比例限制,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5、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考察
1、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超出引进计划人数的全部进行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请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引进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函询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引进工作的领导,成立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丰县人社局,承办具体事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及相关引进信息在引进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一定要密切关注引进指定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引进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引进公告的规定和程序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本次引进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引进过程主动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广泛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2019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清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0393-7219012
监督电话:清丰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0393-7228856
点击下载>>>
清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