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合同制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
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9年8月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5. 熟悉电脑办公操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经街党工委同意后,将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3日,每日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712室(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联系人:冯小姐,联系电话:81496046)。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计生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三)招聘方式
采取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
1.资料审查。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方可进行考试;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额或延长报名时间直至符合要求。
2.面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应变能力、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3.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为广医三院荔湾医院(荔湾路35号)或荔湾区人民医院(明心路3号),费用自理。
4.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人选,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w.gov.cn)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可以向广州市荔湾区监察派驻东沙街监察组朱先生反映,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708室,电话:020-81496020。广州市荔湾区监察派驻东沙街监察组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街党工委会议研究批准后试用,签订劳动合同。
(六)若出现面谈、体检、组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录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注意事项
1.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件:荔湾区东沙街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