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行政辅助人员1名、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二)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会计专业的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5.存在不适宜行政审批工作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聘用人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8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青秀区茅桥路18号三楼317)。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在读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一份《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606,联系人:赵婧凌。
(5)招聘具体事宜可到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要求到3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在青秀区茅桥路18号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和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青秀区行政审批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按照《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南青人社发〔2018〕4号)执行。工资:2800元,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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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