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6月至1989年6月期间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的非应届毕业生,有十年以上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且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五年以上,具备独立负责大中型项目组织管理的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负有过刑事责任、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明确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机关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海门市财政局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15日8:30-11:00,14:0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海门市财政局0339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三楼)。
4.报名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海门市财政局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工作年限证明材料;④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按实收取。
5.资格审核。报名时,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海门市财政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在海门人事人才网站公告(http://www.hmrsrc.com/)。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资格审核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评定。
五、体检与考察
按面试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在海门市人事人才网站公告。
体检由海门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八、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半年,聘用期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继聘事宜另行协商。工资待遇按市政府批准的外聘技术人员薪酬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海门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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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财政局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