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岗位职责
街道环保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管理辖区村、社、居环保联络员队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环保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环境保护局。
8.负责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部门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等。
环保员作为环保监管工作的延伸,各街道应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将辖内所有村、社、居纳入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范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环保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4日。
2.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荔湾区补充招聘街道环保员信息表》;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证、户口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明。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
chjcgk123@163.com。
4.资格审核: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的表现,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组织。
(三)体检
街道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街道组织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试用期待遇
街道综合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彩虹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街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020369;监督电话:81639596。
彩虹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