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9年太湖县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1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8月9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anqing.gov.cn/)、太湖县政府网(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aqthzyjs.ahkjwx.com/)及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详见附件《2019年太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3年8月20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上午8时至8月24日下午17时(周六正常报名审核),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流程
(1)登陆报名
登陆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考试报名”,在“网上报名”项目下进行报名。点击“开始报名”,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县教育局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19年8月24日24时前可登陆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在2019年8月25日12时前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25日17时前登陆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9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太湖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龙山路200号,联系电话0556-4188332),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19001、19002(岗位代码)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19003、19004(岗位代码)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数量。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8月26日10: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不能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所报岗位招聘人数按规定比例核减的,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星期六)全天。其中: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30-16:30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可于2019年8月29日8时至30日24时登陆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太湖县晋熙镇。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按40%、60%权重计算合成(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5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相关材料到太湖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龙山路200号)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19001、19002(岗位代码)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9003、19004(岗位代码)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县教育局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已通过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市、县(市、区)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教师资格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
(1)技能测试:19003、19004(岗位代码)岗位以考察考生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技能等综合运用能力为主。
(2)结构化面试:19001、19002(岗位代码)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总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仍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七)选岗
报考19003、19004(岗位代码)岗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考生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然后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审核签字确认(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岗或不愿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政府网向社会公示7天。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2、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新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4、资格复审时只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书面证明的考生,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学历证书后办理聘用手续,至2019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处理),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有关事宜
太湖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教师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太湖县政府网、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56-4188332
县教育局:0556-4168957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556-4168637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