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吃苦耐劳,热爱讲解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历史学、博物馆学、英语等相关专业;
3、口齿清楚、音质好、会国语及粤语;沟通能力强、有亲和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佳;性别不限;
4、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
5、年龄:40周岁以下;
6、以下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①具有英语专业八级及以上者;
②具有讲解经验或英文讲解经验者;
③具有播音主持经验者。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资待遇
1、对拟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与人事代理单位签订合同,派遣至我中心工作,试用期一个月;2、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3、年薪6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节假日补贴。年底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表现发放奖励性绩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13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荔湾区荔湾湖公园西门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二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1817242。
3、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
4、填写《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5、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面试
具体时间电话通知。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应变能力、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按资格审查后最终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体检不合格的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聘用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聘用
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