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纪检监察辅助岗位(5人)
报名条件:1.男性;
2.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法学、侦查学、会计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具备办案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中共党员优先。
(二)综合辅助岗位(2人)
报名条件:1.性别不限;
2.普通类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计算机、秘书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4.中共党员优先。
(三)司机岗位(5人)
报名条件:1.男性;
2.大专以上学历;
3.具备C1及以上驾驶证;
4.有两年以上驾龄;
5.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除以上各岗位特定条件之外,所有岗位报名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理想信念坚定;
5.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
但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名:
1.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曾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4.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期限。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固安县纪委监委(固安县东方街12号);
报名负责人员:甄杰
联系电话:1803161206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进行注册备案并打印)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2);
(4)无违纪违法个人承诺书(附件3);
(5)未列入失信黑名单承诺书(附件4);
(6)不构成回避情形承诺书(附件5);
(7)六张本人近期的两寸彩色证件照纸质版及电子版(jpg格式);
(8)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照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无问题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每部分均按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适当侧重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公文写作相关的知识。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不低于60分)排序,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在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请进入面试人员及时到县纪委监委领取。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有纪检(或检察、审计)工作经历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较高者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时间、注意事项在固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名额出现缺额情况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固安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和派遣期限见具体合同。派遣期满后是否续签合同,将根据工作需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