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面向诏安县,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
2、须参加2019年5月25日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且考生报考职位为临床医疗(职位代码:165001、165401)、中医临床(职位代码:165101、165402)、护理岗位(职位代码:165003、165103)。
3、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核、体检、考核等均参照《2019年5月份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二、招聘人数
诏安县总医院(诏安县医院、诏安县中医院)医生20名、护士35名,乡镇卫生院医生10名、护士15名(具体招聘计划由卫健局根据各乡镇卫生院实际需求进行分配)。
三、招聘方式
以2019年5月25日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依据,从考试合格(50分)及以上成绩未入围录用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在本次招聘编外卫技人员报名截止时,按笔试卷面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确定80名体检对象。
考生个人成绩出现并列,且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一并纳入考核,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并相应增加招聘名额。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2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视同放弃。
2、报名地点:县卫健局人事股(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46号4楼411#)
联系电话:0596-6091372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期间,诏安县卫健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须提交:
(1)《诏安县公立医疗机构编外卫技人员报名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粘贴相片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
(3)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2019年5月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及考试成绩。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及本人页;按以上顺序整理并装袋注明。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
2、本次招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医生及护士岗位应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执业规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卫健局和诏安县总医院负责。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诏安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安排到相应岗位从事相关工作(实行3个月见习期)。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未按时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管理办法及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及其他补贴:参照编内事业单位新录用、同学历的同类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编外卫技人员要服从聘用单位的工作安排,聘用单位将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情况与工资待遇挂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
3、编外卫技人员须在临床一线岗位工作,离开一线岗位的,视为违约给予解聘。
4、编外卫技人员因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参军等原因,应提前告知聘用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得享受相应的年度考核奖及月绩效奖励工资。
本招聘方案将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诏安卫健之窗微信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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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卫生健康局诏安县财政局
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