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黄冈市2015届及以前、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在岗省聘大学生村官;
2、黄冈市任满2个及以上聘期、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尚未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省聘大学生村官;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计划
具体见附件1:《蕲春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招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8月12日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发布。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9年8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在县委组织部组织科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蕲春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部分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自行下载打印)、选聘为大学生村官相关服务证明资料。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开考比例界定
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若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确因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批准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和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试卷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命制。
(2)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4)笔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县人社局隔壁原医疗保险局五楼会议室
2、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安排下,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组织。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性面试方式,面试计分采取“体操计分法”,七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另五位考官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下午3:00正式开始。
面试地点:县人社局三楼仲裁庭
3、成绩权重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折合成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则加试笔试,并取加试笔试成绩较高者。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选岗、公示和录取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按综合成绩及排名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拟聘人员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chu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公示对象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社局备案,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最低服务期三年,期间不得以借用、调动等各种形式到外系统外单位工作。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四、组织领导
蕲春县乡镇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定向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委监察委及社会公开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713-7210149
县人社局0713-7308831
附件:
蕲春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部分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