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3.专业要求:会计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初级会计职称,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和财务软件操作;
4.珠海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5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5.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的辅助类合同制职员,按《珠海市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工资福利待遇规定》(珠人薪﹝2007﹞56号)规定,根据个人资格条件享受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持报名材料到珠海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515室报名(地址:珠海市梅华东路351号,联系人:林方晓,联系电话:2219705)。
2.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材料:《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交原件备查),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4.资格审查:我局审核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8月23日下午4:00,珠海市卫生健康局706室。
2.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3.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三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市职员服务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
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公告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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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