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0] 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4] 3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一批卫计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3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5、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5)本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和服务本县“三支一扶”志愿者;(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表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www.dkrc.com.cn)网上予以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和网站
(1)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师(5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30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www.dk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0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至8月30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www.dk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且不再另行通知。
(2)“28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县委组织部、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5)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6)本次公开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要求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报责任自负。对招聘岗位所属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7)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好网报系统生成的“洞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没有打印好报名登记表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能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8)有关考试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将陆续在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9)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现场报名确认
1.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和地点:
(1)所有公开招聘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至9月6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现场确认报名地点:洞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师,应聘者现场报名时持网报系统打印的《洞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资格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综合学习成绩单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
(2)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需持网报系统打印的《洞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必须在毕业后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证,报考乡镇卫生院须取得执业助理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岗位要求见附表。
(3)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名须知》和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并在现场报考时作承诺签字。
(4)须本人现场报名、照相。不接受委托报名。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6)考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13日(星期六)上午 8:30-10:30 专业理论考试;11:00-12:00 实际操作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现场确认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个别特殊专业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方可放宽到1:2),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人数,核减(调整)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对男女分招的岗位如一方报名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开考比例,其余下的计划数调剂到该招聘单位(岗位)相对应的另一方。
1、专业理论考试内容:专业理论考试为纸质化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理论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1)文秘、土建规划、公共卫生、计算机、会计、信息、药剂等报考人员考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
(2)西医临床医师、妇产科医师、儿科医师、病理医师、耳鼻咽喉科医师、精神医师、妇幼医师、儿童保健医师、麻醉医师、医学影像医师(技师)、检验医师(技师)、康复理疗医师(技师)等报考人员考大专及以上学历西医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3)中医临床医师报考人员考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4)护士考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理论知识;
2、实际操作考试内容:实际操作考试采取纸质化答题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文秘、土建规划、公共卫生、计算机、会计、信息、药剂等报考人员考相关岗位专业基础内容;
(2)西医临床医师、妇产科医师、儿科医师、病理医师、耳鼻咽喉科医师、精神医师、妇幼医师、儿童保健医师、麻醉医师、医学影像医师(技师)、检验医师(技师)康复理疗医师(技师)等报考人员考西医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基础内容;
(3)中医临床医师报考人员考中医临床医学相关专业基础内容;
(4)护士(助产)考护理专业技能内容;
3、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 专业理论考试成绩×60%﹢实际操作考试成绩×40%。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专业理论成绩相同者,主观题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力资源考试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同时要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按报考(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西医临床医师、护士)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后,因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进行递补一次。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递补。
3、参加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它
1、咨询电话:县卫计局政工股:0739—7132627
2、举报、投诉电话:0739-7158869
洞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