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人员性质
(一)招聘名额:2名;
(二)人员性质:本次招聘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为两年(即从2019年8月—2021年7月)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三)热爱社会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类、法学类、经济管理类专业优先,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4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六)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好的文字功底,并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运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4.道德败坏,影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不良行为的;5.已就业并和相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属当地财政部门支付资待遇的;6.色盲或患有重大疾病等。
三、招聘程序按照报名、面试、审核、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手续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2日2.报名地点:田林县财政局办公室(县财政局办公大楼三楼)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田林县财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1.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2.面试地点:田林县财政局3.面试由县财政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考官,择优录取。
(三)审核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及面试等情况,县财政局要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复核,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不予聘用。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4.道德败坏,影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不良行为的;5.已就业并和相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属当地财政部门支付资待遇的。6.色盲或患有重大疾病等
(四)公示及上岗经面试及材料审核合格的,县财政局将拟确定为政府购买人员在财政局一楼大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与受聘者签订协议,办理上岗等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月工资2000元/月,期间正常纳社会保险,属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安排,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当月工资代扣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先由县财政全额核拨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合同支付给聘用人员。
(二)聘用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聘用对象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单位有关规定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杈终止聘用协议,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6-7213840
联系地址:田林县财政局
报名邮箱:tlxczj721384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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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