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8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1、医学学术会务继续教育专员3名
2、医学期刊编辑1名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员1名
4、护理新媒体组织策划专员1名
5、护理期刊编辑1名
6、医师培训会务教育专员1名
7、社会医疗机构管理专员1名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1、医学学术会务继续教育专员
(1)职位描述:分管专科学术活动、继续教育和科普活动的会务筹备、组织协调工作;与分管专科学科的专家沟通联系,了解学术动向,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反馈专科学组的建议要求;配合做好继续教育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及协助做好部门其他日常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中医学、药学、生物技术或护理学专业;
具有一定的创新力,执行力和沟通能力,有责任感,细心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主观能动性强;
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积极的工作态度;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操作office软件。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2、医学期刊编辑
(1)职位描述:医学学术期刊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交流等日常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中西医结合、中医学、医学技术专业;
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英语阅读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已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或具有相关医学期刊编辑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员
(1)职位描述:辅助专家做好医疗鉴定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医疗鉴定相关综合保障工作、鉴定受理、鉴定书审核发放及归档工作等。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相关专业;
熟练掌握office办公室软件,良好的文字表述能力;
具有良好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积极的工作态度和细致的工作作风;
有临床医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4、护理新媒体组织策划专员
(1)职位描述:负责护理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维护及更新;策划护理科普栏目,能够撰写护理科普文章;做好公众号各类稿件的文字、图片的审核编校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热爱护理科普工作,熟悉网络,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有较好的团队协调及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熟练掌握office办公室软件、设计软件应用;
有医疗机构宣传部门或医疗卫生类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5、护理期刊编辑
(1)职位描述:《上海护理》期刊的策划、组稿、编辑等相关工作。
(2)岗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热爱编辑工作,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英语阅读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有较好的团队协调及沟通能力;
有临床护理、护理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6、医师培训会务教育专员
(1)职位描述:配合分管专科的专家开展围绕医师培训与教育的各种活动,组织各项活动的会务筹备、开展、总结、文件归档等事务性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卫生管理、公共卫生、护理学专业等医学类相关专业;
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有责任感,爱岗敬业,细心负责,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操作office软件。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7、社会医疗机构管理专员
(1)职位描述:协助、参与社会医疗机构管理的各项业务活动;各类学术活动、培训的会务工作;星级评审及评价活动的资料汇总及文案工作;各类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及协助做好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2)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相关专业;
熟练操作office软件;
有较强的执行力和沟通能力,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积极工作态度;
有临床医学或卫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岗位等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hr@ystt.org.cn邮箱,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8日止。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发放笔试通知。
3、笔试
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公共能力测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发放面试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5、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本单位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络、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北京西路1623号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人事科
邮编:200040联系电话:62565939*1502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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