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1、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公办旅游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承担外派劳务人员考试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全省旅游商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等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联系人:王佳莉,电话:(0451)86684655
邮箱:191516455@qq.com
2、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学校
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学校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是教育厅备案的省内唯一一所培养对外贸易专业人才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中等学历职业教育工作及对外贸易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联系人:张晓姗电话:(0451)86602646
邮箱:1309938980@qq.com
3.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隶属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经贸学科中专学历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大学路221号
联系人:聂鑫鑫电话:(0454)61100558936118
邮箱:myjjxx2019@163.com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黑龙江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资历、年龄等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截止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七)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项目生,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书面意见。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商务厅或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查看公开招聘信息。考生在2019年8月20日9:00至2019年8月26日12:00期间填写报名表(附表2)并上传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考生个人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审核结果。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于2019年08月27日9:00至2019年8月28日16:00期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和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学校于2019年8月28日9:00至2019年8月29日16:00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生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商务厅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组织现场确认和考试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的时间: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为2019年08月29日9:00至2019年08月30日16:00期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和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学校为2019年9月2日9:00至2019年9月3日15:00期间。考生需携带已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招聘单位现场通知考生确认资格审核结果。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
4、领取准考证。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于2019年08月29日9:00至2019年08月30日16:00期间,到招聘单位现场领取准考证。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和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学校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于2019年09月10日9:00至2019年09月11日16:00期间,到招聘单位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项目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5)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和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学校要求招聘35周岁以下人员(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要求招聘的年龄35周岁、40周岁以下分别指1984年、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人员。
(6)本科以上学历要取得相应学位,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根据岗位不同,主要考察招聘专业知识或岗位所必需知识及主要技能,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3、考生可在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期间,致电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工作岗位的能力,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或试讲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451)87708181(省纪委监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商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黑龙江省商务厅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