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规定,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隶属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邮政行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和维护工作;参与邮政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相关研究、行业运行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办公地点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6号。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黑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2019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2月12日,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将在局网站(http://hl.spb.gov.cn/)的“信息公告”专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9年3月4日9:00至2019年3月6日17: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hl.spb.gov.cn/)在“信息公告”专栏查看招聘相关信息,然后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资格审查。考生可在2019年3月5日9:00至2019年3月7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联系电话:0451-58628595。
3.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9年3月11日9:00至2019年3月1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不如期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考生一律使用新版身份证。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其他照片审核不予通过。
(3)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研究可适当放宽。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0451-58628595。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100分)+相关专业知识(100分),合计2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日期为2019年3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原件现场退还)。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网站(http://hl.spb.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4.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与考察环节出现放弃资格的情况,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451-58628595
纪检电话:0451-87979916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6号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