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社会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用工地为桥东区所属村级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招聘人数16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卫生事业,医德高尚、救死扶伤、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乡村医生、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学历不限,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全科医学等专业。年龄要求,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0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注:优先从已参加2019年桥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学类)符合招聘条件且报名参加的考生中录用,笔试、面试成绩有效,不再重新考试;未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有效,只进行面试,面试后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不足名额社会公开招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政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2019年8月23日在桥东区政府网站、“百年桥东”公众微信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2019年8月30日。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桥东区卫生健康局(地址:张家口桥东区胜利北路石庆里一条副九号)。
报名人员填写《张家口市桥东区2019年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表》,表样在桥东区政府网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带二维码的)、执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100元,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本人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的是虚假证件及信息,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比例为4:6,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委托第三方进行。
2、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桥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时领取准考证,代领的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
3、公布时间及内容: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桥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尾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由桥东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目的是测评考生的报考动机与岗位匹配性、专业技术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等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合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进入体检资格。
(七)体检、政审与资格复审
体检由桥东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政审由桥东区卫生健康局出具介绍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证明,体检、政审出现不合格或者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以上情况均相同的,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再组织面试,确定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派遣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桥东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符合条件人员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派往村卫生室工作。
(九)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同乡镇卫生院签订二年期限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择优续签。
注:无执业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须在劳动合同二年时效内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证书,逾期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在本届合同期满时将按不符合岗位用工条件终止本届劳动合同,不再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签。
聘用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加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工资为我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590元/月(按公布标准调整);津贴补贴:专科1000元/月,本科1200元/月;乡镇补贴200元/月,共计2790元。基本工资由区财政保障;
绩效工资根据乡村医生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处方量、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公共卫生工作完成的质量确定,按月或按季度发放。绩效补贴由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医疗服务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组成;
养老保险按企业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区财政保障,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人员管理
招聘人员培训后派遣安置到桥东区所属村卫生室工作,主要从事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扶贫、医疗服务等工作。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考勤、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用人单位管理责任,将招聘人员纳入本单位在职人员的管理范围,实施与本单位职工同等的考勤等人事管理办法,严禁离岗、缺岗、顶岗等违规现象发生。对用工中出现的劳动纠纷,由乡镇卫生院承担主体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给予批评教育,扣除绩效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或终止协议。
六、其他事项
1、接受报名单位指定桥东区卫生健康局,不设立其他委托机构或个人;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4、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空岗递补:招聘结束六个月之内,因解聘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结合用工单位专业和性别要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递补。
特别提醒: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桥东区区政府网站,以免错过招聘相关通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另:在招聘期间,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通知招聘主管部门,否则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13-2089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