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技能审查、面试、政审、实习培训等步骤,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
本次招聘数量共29人,其中聘用制书记员26名、聘用制司法警务人员3名。
三、聘用制人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的考生中,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人员、法律相关专业或有司法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聘用制司法警务人员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有法警所需擒拿、格斗等特殊专长的,在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录用的机会;
6、熟练掌握各种电子表格、办公软件运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http://www.cn-jnrc.com/require/require.jsp?type=jobsearch)、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inanbangde.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3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式。先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南邦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jinanbangde.com/)“在线求职”栏目中登记报名,无此流程视为无效报名(注:因本次涉及两个岗位,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例:“应聘单位”处应填写“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应聘职位”处填写“聘用制书记员或聘用制司法警务人员”)。报名成功后,在“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务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电子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内),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renshi6510@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应聘岗位+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是只进行网上报名,未上报《报名表》的,招聘单位不予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比例减少招聘人员数量。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19年9月2日(周一)至3日(周二)到济南市经十路22399号济南人才市场西侧10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法警务人员报名表》一份(需粘贴本人近照,详见附件1);
(2)《诚信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2);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限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5)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上);
(6)无违法犯罪证明一份(持本人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7)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其它专长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9)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遗失,须发证机构出具证明。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
(四)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19年9月5日9时至6日17时,报考人员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5日9时至10日17时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六)笔试
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题考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笔试内容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应知应会的基本常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七)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通过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满分为100分。各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面试低于75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在面试人员中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聘用制书记员考生中,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人员、法律相关专业或有司法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聘用制司法警务人员考生中,有法警所需擒拿、格斗等特殊专长的,优先聘用。除优先聘用者外,其他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在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职位按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济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品德、遵规守纪意识、综合能力与现实表现情况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有关内容。
(十)公示
对考察合格者,在中国济南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形式。实习培训期为1个月;实习培训期满合格的,经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定后,委托劳务代理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拟聘用人员配备岗位和岗位职责。
五、待遇保障
实习培训期满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劳务费用标准参照济南市公安司法机关临时聘用人员标准,由派遣公司发放,聘用人员应发工资3300元左右(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不提供食宿。
六、纪律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彻全过程,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七、其它事项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166号。咨询电话:0531-8301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