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项下达,为南庄乡中心卫生院、坡头乡卫生院、桑壁镇卫生院等3个乡镇卫生院招聘3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每个卫生院1名),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仍在现所在村卫生室开展服务。招聘单位性质为全额事业。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我县现有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2.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且具有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有中医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不受学历限制。
3.年龄要求距退休年龄15年以上,即男性须197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女性须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程序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公告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即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5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8日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府西街11号院一层)。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所在村“两委”及卫生院(分院)证明,近期同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由报考人员亲笔填写《永和县“乡招村用”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
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有效做出承诺,一经发现虚假材料,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参加笔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严禁变更或放宽资格条件,坚决防止因资格审查引发的招聘纠纷。对因审查把关不严造成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资格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3.准考证发放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县卫健局将对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安排印制笔试准考证,并及时通知发放给考生。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由县卫健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命题和阅卷。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知识、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及健康扶贫业务知识。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须达到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
笔试成绩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以及所对应的乡镇卫生院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可增加一场面试。
体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生须到永和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方案由县卫健局负责制定,报县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考察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结束后,由县卫健局写出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健局形成报告上报县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各乡镇卫生院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经县卫健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乡镇卫生院招聘的“乡招村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一经聘用,需长期服务于该乡镇卫生院,纳入永和县医疗集团所属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调,主要负责所在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关人事管理由永和县医疗集团负责。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组织保障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永和县2019年“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领导组,统一领导本次招聘工作。招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县医疗集团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密结合“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把此次招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科学制定招聘方案,将实施“乡聘村用”工作纳入人事人才、健康扶贫重点工作内容。重点兼顾贫困程度深、服务能力弱、服务人口多、承担“空白村”服务覆盖任务的贫困村。
(二)统筹协调落实
统筹协调各部门联合开展招聘工作。县卫健局负责细化完善招聘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县人社局及时审核招聘方案,上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备案招聘方案,并做好相关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招聘任务;县医疗集团协助做好体检组织、考察配合和岗位聘用管理事宜。
(三)加强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乡招村用”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0357-7522277;
永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7-7523520。
点击下载>>>
1.永和县“乡招村用”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2019年度临汾市深度贫困县“乡招村用”招聘计划.docx
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