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单位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管理岗位2名。
二、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对象、范围
面向全省(户籍在四川省或高考户籍在四川省)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符合《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相关条件和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相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3.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9月5日(工作日期间),每天9:00-18:00。
3.报名地点: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科(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1号楼612室,联系电话:0833-2134798)。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管理权限机构(县级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3份。
(4)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公开考核资格。
2.实行差额考核。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考核计划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展考核;未达到考核比例的,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
3.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考察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核主要内容为: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公开考核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道德、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考核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公开考核招聘资格。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核及考察综合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通过考核、考察并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如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事项
1.在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环节,如因考生自身或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主管部门原因出现公开考核职位缺额的,可等额递补1次,递补工作按各环节相关规定进行。
2.一旦发现违反公开考核招聘条件者,一律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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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