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生,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职位说明:负责住养老人诊疗和健康保健工作;做好医疗查房、病史采集、健康档案建立、体检等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40周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徐汇区宛平南路465号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组织人事科。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组织人事科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按照1:5的比例择优通知面试。
(三)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情况择优录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我单位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465号组织人事科
邮编:200032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31758011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