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房屋资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1名。
2.房屋资产管理岗位(管理九级)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根据机关国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负责协调市级机关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产权登记、维修踏勘、施工管理、造价控制、房产评估、房产交易、物业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户籍不限,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年龄上限一般为30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岗位任职条件
1.房产资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
具备资产管理、经济、审计等专业背景,对资产管理业务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运用能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2.房产资产管理岗位(管理九级)
具备工民建、房产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维修管理、资产管理等专业背景。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凡是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71.2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经筛选与资格审查后确定。
请将《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笔试成绩截图、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到gzzxzp@189.cn电子邮箱。文件名为: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2日。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应用等方式进行。
(三)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四)考察
由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63126076
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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