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1、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是宁波市唯一的公益性科技信息研究和服务机构,拥有丰富的科技文献资源和专业的科技研究队伍。分类类别为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开展经济社会科技创新信息采集、信息加工处理、信息分析与发布、信息系统建设等公共服务;开展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相关研究、评价等工作;开展科技查新、技术导航预见、产业发展预判、科技信息分析评议等产业创新服务;开展科技宣传普及、科技信息资源网络建设等工作。
2、宁波市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中心是宁波市科技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受委托承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相关工作,为高端外国人才提供有关服务;开展全市出国(境)培训服务工作;开展我市“海外工程师”、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活动、外国专家奖励等服务工作;组织海外项目考察、引才引智活动;承担海外引才育才等平台建设的相关服务工作;推动外国人才市场化引进培育和指导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见)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且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宁波国家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3号楼337室,电话:0574-87811029,87811030,联系人:吴老师、黄老师;E—mail:wxl@nbsti.gov.cn;hl@nbsti.gov.cn
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宁波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或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港澳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或者将以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初审,并向应聘者说明(或邮件回复)理由。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软科学研究岗位将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国外引才引智管理服务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宁波科技网站上公布,同时将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报名资格审查或初审通过的考生,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请报名资格审查或初审通过的考生于考试前凭相关证件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届时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软科学研究岗位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胜任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分析。笔试卷面总分为100,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科技网上公布,届时将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3)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增加考试环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科技网上公布。
2、国外引才引智管理服务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条件确认通过初审的考生人数超过20名(不含20名)时,增加笔试,即:采取笔试和技能测试及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先笔试后技能测试及面试的顺序,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取前3名确定技能测试及面试对象。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胜任招聘岗位应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分析。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2)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能力和水平。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4)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技能测试及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技能测试或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5)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如无笔试环节,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无笔试环节的,按技能测试排序。如按上述办法仍有并列的,再增加考试环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科技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科技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8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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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