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志于到基层工作,能够履行员额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3年9月17日至2001年9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湖州市本级(南浔区、吴兴区)常住户口(以2019年9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5.身体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科目录设置认定,相近专业可以报考。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本次招聘涉及到的户籍、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9月17日。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9年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9∶00—16∶30。
3.报名地点:湖州市南浔区科创园东一楼(南浔镇朝阳路666号)。
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提供《2019年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9年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报名人员自行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完整,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应聘、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根据浙财综字〔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岗位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到3:1开考,不满3:1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门。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登录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查阅。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可通过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查询。
(四)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登录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查阅。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www.nxrz.com)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2-3912730(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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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9年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湖州市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