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藤县水利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
3.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在读学生;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藤县水利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职位条件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后退回);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3张(照片后标注姓名)。
2.报名时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如不方便到现场报名,可将以上材料复印件通过邮箱报送,并于面试前提供原件进行核验,电子邮箱:tshb7282757@163.com。
(二)报名地点:藤县绣江路9号(藤县水利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7282757。
(三)报名时间:2019年9月1日-2019年9月8日止。
四、面试、体检
(一)面试。2019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人员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应聘人面试成绩。
(二)体检。具体时间及名单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应聘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确定后备人员。拟聘用人员及后备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开栏张榜公示,同时在藤县人民政府网、“水利之家”微信公众号和藤县人才市场(县政府门口)公告栏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与藤县藤县水利局签订聘用合同。如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首次合同试用期1个月,聘用合同的期限为1年,期满后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每次均为1年期限。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为每月1800元(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属于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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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度藤县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2.2019年度藤县水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藤县水利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