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计划招聘岗位及人数:项目开发工作岗位1人,男性,需经常外出招商;产业服务工作岗位1人,性别不限。
2.岗位职责:主要协助从事金铜产业项目开发、招商引资、产业研究、产业服务及机关事务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自愿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有一定的从事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1.项目开发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产业服务岗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通信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岗位专业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认定。
(四)报考人员本人户籍在龙岩市辖区内(含持有的《居住证》),或属龙岩市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六)身体健康,符合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非应届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上杭县金铜产业发展中心综合股,地址:上杭县临江镇北环东路2号2楼204,联系电话:0597-3995468。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常住户口或籍贯、生源地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委托他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函),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报名登记表》,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将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上杭县金铜产业发展中心核发《笔试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以资格审查为准。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考试
招聘考试委托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及公文写作等,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相关职位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有面试人选放弃,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原件。
(4)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职位,面试合格线设定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未超过招聘人数的职位,面试合格线设定为7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3.有关事项
(1)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的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察
1.考察人选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1名考试总成绩有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照学历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
2.考察由上杭县金铜产业发展中心按有关规定及招聘条件要求进行,确认考察对象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
3.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职位按相应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人选。
(三)体检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上杭县金铜产业发展中心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4.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的结果,由上杭县金铜产业发展中心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聘用程序和岗位待遇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上杭县金铜产业发展中心工作,聘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上杭县金铜产业发展中心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聘用人员原则上1年内不得提出离职申请。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含绩效、五险一金等)按上杭县金铜产业发展中心已聘用编外同类人员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上杭县金铜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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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金铜产业发展中心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