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其他相关要求见下表:(见附件)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17日止(周六、周日正常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5室(盐城市建军东路131号),联系电话:0515-68552777。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半身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
2.开考比例1:2。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9年9月19日下午2︰30—6︰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的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电话查询本人笔试分数,查询电话68552777。
(二)面试
1.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所有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总分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卫健委页面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编外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
五、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515-68552777。
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妇计中心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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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盐城市亭湖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