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需长期在海上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
3.具备一级船长证书,且有6年以上大型渔业船舶船长经历,熟悉盐城市及周边沿海海况;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50周岁(1969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薪酬待遇
1.招聘岗位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性质的工作人员,聘用期间实行劳务派遣;
2.基本工资8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自缴部分),其中试用期工资6500元/月,均为税前收入;
3.享受国家有关工会福利待遇;
4.因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及死亡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发布公告地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站。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盐城市农业农村局516办公室(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联系人:温艳琴;
联系电话:0515-83709516。
3.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市渔政监督支队公开招聘渔政船船长报名登记表》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在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船长工作经历由所有单位或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材料(原件)。
实际操作准考证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通知领取。
4.开考比例
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考核
考试形式:实际操作和面试。实际操作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1.实际操作。应聘人员参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实际操作(跟船出海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核。在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中,根据考核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市农业农村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报名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实际操作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1.体检。根据实际操作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渔业船员健康标准》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委托劳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43。(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8269505(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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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直属市渔政监督支队公开招聘渔政船船长报名登记表.doc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