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本溪县2019年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以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网查询为准。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身心健康,能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本溪县2019年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三、招聘组织程序
(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
1、信息发布。时间为2019年9月6日。
招聘计划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www.bx.gov.cn)、本溪县教育局网站(https://bxxjy.30edu.com.cn/)上同步发布。
2、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3至9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本溪县人社局二楼教师招聘报名处。
地址:本溪县人社局二楼
咨询电话:024-46829466024-46855310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报名,但必须为本人签字。考生提前自行下载填写《2019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且照片背面写好姓名);考生报考时,不报具体招聘学校,聘用学校最终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公开选择;实行诚信制报名;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或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需要调整或取消时,按照招聘计划表中学校顺序由后向前依次调整或取消。报考岗位调整,由县人社局发布公告,请考生关注本溪县教育局网站。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认定。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
2019年9月19日-9月20日下午16:30前到本溪县人社局二楼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将作为面试考生的核准证件,不得丢失。过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
2、笔试时间
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4、笔试考试内容:
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满分为100分。
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平均分(零分不计)下降20分设定为最低控制分数线。
5、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本溪县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在最低笔试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户籍证明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
4、面试规则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7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学前教育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和技能展示,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幼儿教育的基本技能及职业综合能力。其中模拟上课70分,技能展示30分。技能展示包括电子琴弹唱(15分)、舞蹈(15分)。
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70分)、命题演讲(15分)、回答问题(15分)。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及时本溪县教育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本溪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这类考生选岗位次放置最后。
(六)选岗与聘用
县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同类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岗位次,实行自主公开选择有岗位计划的用人单位,并现场签字确认。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面试成绩也并列者,年长者优先。
选岗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录用手续,通过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自市人社局备案之日起,用人单位方可与新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新录用人员在必须与所教育局签订在所聘单位服务期至少五年的协议,服务期内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岗位必须经单位及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中途离岗(离开所聘用单位)人员必须按每少一年服务2万元的标准缴纳违约金。
四、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直接落实编制,学前教育岗位为非义务教育编制,其他岗位为义务教育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按《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招聘教师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半年试用期,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有关说明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本次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本次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无关。
六、本公告解释权和有关问题的处理权由招聘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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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