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本人没有违法、违纪和失信被执行记录。
(四)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9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四楼综合股,联系电话:0597-8922895。
3.报名方式:现场免费报名。
4.报名应带材料: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考土建类岗位还需提供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作证明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合为准。
三、招聘方式:面试
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总人数达到招聘人数2倍以上(含2倍)时,即采取面试方式考察。面试考察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察按照应聘职位要求进行。
四、体检与考核
1.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按面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参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研究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办法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连城县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手续。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照我局劳务派遣用工薪酬标准实行。
七、加强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县纪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597—8923675,0597—8922895)。
八、其他
1.因各种原因,在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按面试分数高低排序实行替补原则。
2.面试成绩保留三年,若我局劳务派遣人员因中途辞职等产生空缺的,按分数高低排序实行替补。
3.本公告由连城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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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