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行政审批辅助岗位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态度认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档案管理专业、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尤佳,能熟练操作电脑;
4、户籍不限,海曙中心城区周边有固定住所、能听懂宁波方言的尤佳;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综合文字岗位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态度认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
4、户籍不限,海曙中心城区周边有固定住所的尤佳;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内勤岗位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态度认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4、户籍不限,海曙中心城区周边有固定住所的尤佳;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择优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9月18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
(1)《中共海曙区委宣传部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办法:将上述材料于2019年9月18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送至区委宣传部,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海曙区行政中心1号楼1120室。
(二)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记成绩优秀者进入面试环节,暂定9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六)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咨询电话:89189178,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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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宣传部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