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职位:结算中心财务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招聘人数:2人
二、报考条件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报考者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类专业。
(五)具有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六)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八)下列情况不接受其报名: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花都区教育局网站,下载《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财务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8楼区教育财务结算中心。
(二)资格审查
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情况进行审查,符合资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考试时间:2019年10月9日下午3:00至5:00。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考察
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组成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学位、技术资格、工作实际及计生情况等。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公示
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为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制,第一次合同期年包干经费为6万元/人/年。包干经费包括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奖励绩效、“五险一金”(含单位和个人缴纳数额)、加班费等。
五、其它
本次招聘将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积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启事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9262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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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