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8人,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本次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双阳户籍且为双阳区常住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正确坚定的政治立场。
3、自愿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
5、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30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违反单位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有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校就读学生。
7、按照相关规定其他不适合从事窗口工作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9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00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需要提供下列材料: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⑶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⑷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⑸本人小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6张(背面标注姓名)。⑹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学信网学历证明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
5、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报名地点:双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时间:10月19日(星期六),地点:双阳区第二实验小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3、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面试分数高的总成绩排序在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考察。政审和考察不合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
(五)公示
经政审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人员聘用
1、被聘用人员与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专用合同并派遣至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合同期为三年。
2、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第一年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2400元,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双阳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比例增加工资,工资最高不超过同期双阳区事业单位同职位、同级别人员工资。
3、被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4、被聘用人员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信息发布及咨询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双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大厅和公众号“双阳就业”进行发布。
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431-84236921。
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431-84221058。
咨询时间:8:30-11:00;13:30-16:30(工作日)
长春市双阳区长春市双阳区人力
自然资源局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