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是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从事监督检验、委托检验、技术分析、损后产品质量评估、产品质量鉴定、法定计量检定、校准等检测/校准业务,产(商)品检验范围涵盖纺织服装与染化料、化工、通用机电设备、建设工程材料、金属材料、橡塑制品、家用电器、电线电缆、轻工产品、消防工程、安防工程、黄金珠宝、眼镜、空气与水污染等大类产品与项目。
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是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标准的收集与查询服务;结合绍兴产业需要,开展标准化技术研究;向企业和部门提供标准化服务;承接标准及标准化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贯;受委托开展标准化技术评价、标准有效性确认等工作;推进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引导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21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签名),专业填写要完整、准确,随附本人身份证、成绩单(加盖公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且须在2019年10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境外、国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所有资料均需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rsjy5200@163.com,联系电话:0575-88615220,0575-88132767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所报的事业单位名称+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时间:10月23日
网上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为: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3楼会议室。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成绩单(加盖公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应届生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招聘的“标准化研究”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现场面试
对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随带相应证件证明准时到候试室报到,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证明的,视作自动放弃考核。
面试采用提问面试的形式,考官可以根据答题情况进行追问。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中因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中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等影响录用情况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情况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次招聘,监督电话:88615221。
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面试中违反相关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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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